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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河北》178个县级2352个乡镇级建立法服中心,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

河北日报|尹翠莉
       从10月24日召开的河北全省调解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,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。截至目前,全省建立178个县级、2352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,52043个村(社区)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,村(居)全部配备法律顾问。律师、仲裁、公证、*鉴定、人民调解、法律援助等服务资源进一步整合,“前台统一受理,后台分流转办”的工作模式基本形成。
       据了解,去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》,今年又出台《河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(2019-2022年)》《河北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(2019-2022年)》。各地将根据省级实施标准,结合当地群众需求、政府财政能力和法律服务特色,建立地方具体标准与省级实施标准相衔接的标准体系。同时,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、动态调整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,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同步评价,动态收集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、首选率和满意率。
       在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(实体平台、电话热线平台、网络平台)融合发展方面,我省将以网络平台为统领,建立优化“前台综合受理、中台统筹分配、后台分类处理”的服务流程,实现一次受理、三台通行,避免群众重复提交需求信息。同时,将平台建设有机融入、适时嵌入本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,共建共享相关基础设施和政务资源。重点加强县、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指挥中心协同建设,结合法律服务资源实际,做到法律服务机构、人员“应驻尽驻”,积极做好驻场法律服务工作,切实提高驻场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。
       (原标题:河北:全省5.2万余村(社区)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  通讯员李丽坤 记者尹翠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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